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法治校园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宪法意识,引导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菏泽成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开展了学宪法系列活动。
一、升旗仪式
12月4日清晨,我校全体师生参加了升旗仪式。护旗手们护卫着国旗,迈着整齐的步伐,昂首向前,护送国旗入场。鲜艳的五星红旗伴随着雄壮的国歌徐徐升起,全体师生怀着自豪和崇敬的心情,凝视着飘扬的国旗,向祖国致敬。




宋明哲同学做国旗下的演讲,他向同学们普及了宪法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然后从学生的角度,介绍了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他建议同学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学校里要尊重爱护国旗、国徽;在生活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让言语成为伤害他人的武器。最后他呼吁同学们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构建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成为有担当、有公德的好公民。

全体师生面向国旗,举起右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字字铿锵有力,句句慷慨激昂,同学们用铮铮誓言表达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


二、“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9:05,教育部领导在北京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我校全体学生通过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并同步跟读。在庄严的诵读中,体会法治精神和宪法权威,让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根植于心。




窗外阳光明媚,屋内歌声飘扬。同学们跟随直播齐唱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在这个时刻,法治信仰悄然生根发芽,宪法精神浸润人心,同学们用心体会宪法的庄严神圣,并进一步坚定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信念。



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会守法。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宪法有关内容,提高自身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做到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宪法晨读”内容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 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我校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丰富形式、创新方法,阐释好新时代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教育引导我校师生树立遵守宪法、忠于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
我校全体师生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努力做一个学宪法、知宪法、懂宪法、守宪法的新时代好老师、新时代好学生。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奋斗!